第二次离婚判离标准是怎样的

2025-05-29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离。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若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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