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要两个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2024-09-04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6.满八周岁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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