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常情况下,父母有责任且义务需至子女满十八岁时止支付抚养费用,如在子女成人之后,父母仍然愿意持续提供支持与帮助,则受现行法律框架所允许并不予以阻止。
然而如若你的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又能通过自身劳动创造稳定收入作为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向其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可能会终止于十六周岁生日之时。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就算子女已经步入成年阶段,他们在某些方面仍缺乏独立生存的能力,这时候,身为父母的你们可能仍需要负担起支持他们直至能自立或你们已经没有能力再承担这些开支为止。
这些特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状况:
1.明确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劳动力丧失,尽管尚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但其产生的收入无法承担基本生活开支;
2.正在学校接受教育学习;
3.确信缺乏自己生存的独立性和生活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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