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一半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应对。若双方对财产分割能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按协议分割财产。 若无法协商一致,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同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应积极收集财产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协议离婚后,女方有可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不受一年的时间限制。所以,若女方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若女方父母在婚前给予,该陪嫁通常视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的规定。 若女方父母在婚后给予,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人,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10万仅赠与女方,那么这10万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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