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一方起诉债务分割,首先要区分债务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平均分割,但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如一方婚前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产生的债务等。
被起诉方应积极应诉,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债务产生的凭证、资金用途说明等。若对债务性质及分割有争议,可请求法院依法裁判,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在法院宣判前,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若法院认为撤诉出于原告自愿,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一般会裁定准许。实践中,若不存在侵害第三人利益、规避法律等情形,法院通常会尊重原告意愿。但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起诉离婚的一方决定撤诉时应谨慎考虑,避免因撤诉后短期内再次起诉受限,无法及时解决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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