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寨沟县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书末尾有一段饱含温情、充满人文关怀的判后寄语,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2024年12月,原告陈某某以与丈夫张某性格存在差异、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诉至九寨沟县法院请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均未成年。离婚并非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当婚姻出现裂痕,夫妻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在判决双方当事人不准离婚的同时,送上了一份有劝解、有祝福、有希冀的法官寄语,引导双方当事人珍惜彼此的感情,正确看待和处理婚姻、家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寄语将法律条文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相结合,用言语传递司法温度,抚慰当事人因对簿公堂而受伤的心灵,增强当事人对裁判内容和结果的接受度,赋予冰冷的判决更多人性化的温情和亲和力。(陈小敏)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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