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陌路殊途 法官温情调节化纠纷

2026-07-10

婚姻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单元,家事纠纷掺杂情感纠葛与琐碎积怨,一纸冰冷的判决或许能依法结案,却难以抚平当事人心底的郁结。为让破碎的婚姻体面落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柔性家事司法理念,以情理为纽带、以法律为底线,成功调处一起三年分居离婚纠纷,让名存实亡的婚姻体面落幕、积怨彻底消解。

  2017年3月,原告艾某与被告古某怀揣对未来的憧憬,自愿登记结婚,组建属于自己的小家庭。柴米油盐的日常里,夫妻二人因生活习惯迥异、缺乏有效沟通,分歧与矛盾不断累积。本该彼此包容的婚姻,渐渐被无休止的隔阂消耗,夫妻感情日渐疏离。2023年9月,双方关系彻底破裂,古某选择离家分居。在此后的近三年时间里,二人分居两地、互不往来,没有日常陪伴、没有情感交流、没有家庭互动,昔日夫妻情谊彻底消散,婚姻彻底沦为空壳。

  2026年6月22日,艾某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姻无法维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家事纠纷的特殊性,承办法官摒弃“一判了之”的办案模式,优先启动诉中调解程序,力求以最温和的方式化解纠纷,让双方好聚好散。

  承办法官查明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案件不存在复杂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争议,核心症结在于双方多年积攒的情感矛盾,以及婚姻关系的平和解除。

  由于古某长期在外居住,对诉讼十分抵触。为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不让当事人因沟通不畅错失和解机会,办案人员多次主动致电女方,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细致阐明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在一次次真诚沟通与温情疏导中,办案人员逐步打消古某顾虑,成功劝导其到庭参与调解,为纠纷圆满化解打通关键。

  2026年6月25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法官没有机械套用法律条文,而是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与诉求,细致复盘二人的婚姻历程与分居现状。从夫妻情分、人情常理到法律规定、未来生活,多角度、全方位耐心劝导,引导二人放下过往执念与对立情绪,理性正视婚姻的结局,体面化解多年矛盾。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念及数年夫妻情分,体恤女方长期独居的生活不易,男方主动自愿向女方支付3000元生活安置费,并当庭一次性全额付清,彻底消除后续执行隐患。同时,男方主动为过往相处中的隔阂与矛盾致歉,一句真诚歉意,彻底消解了双方积攒三年的负面情绪。

  双方当庭郑重确认,除本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外,婚姻存续及分居期间再无任何争议,今后互不纠缠、互不追责,彻底了结所有纠纷,为这段破碎的婚姻画上圆满、平和的句号。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哈丽努尔·阿布杜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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